歡迎使用植物病蟲害情蒐系統(以下稱本系統)相關服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
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「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」時,
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,
若不同意請 (以下為本系統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,請您務必詳閱。)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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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植物病蟲害系統申請時審核身份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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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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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本系統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,取得您的個人資料,目的在於提供良好服務及執行職務或業務之必要範圍內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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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識別類(例如:中、英文姓名、聯絡電話號碼、電子郵遞地址、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、地理位置資訊)、社會情況類(例如:職業、學經歷)等。
三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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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期間:利用期間為本單位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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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地區: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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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對象:本單位之共同行銷、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公司、合作推廣單位、業務往來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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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方式:電子文件、紙本,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四、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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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查詢、閱覽、複本、補充、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請求停止處理、請求停止利用、請求刪除等權利。
五、 個資保護之措施:
本單位已採購個資盤點工具,並且針對個資保護有以下應盡之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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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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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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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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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事故之預防、通報及應變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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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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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資料安全管理以及人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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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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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設備安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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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資料安全稽核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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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使用紀錄、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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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)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
六、未遮蔽個資原因與使用者資訊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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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統於使用者註冊及登入頁面未就手機號碼、email帳號、服務單位欄位進行遮蔽,以利使用者於註冊或登入時得透過介面確認其所輸入之資訊無誤;另因使用者需輸入密碼登入後方得查看其個人資訊如姓名、email帳號、單位、組別,且前述資料非高風險資訊,故本平台未於介面將前述資訊進行遮蔽。使用者應自行確實保管所使用之裝置、設備及相關登入資訊之安全,防他人窺視、非法使用、取得登入資訊、改基本身分資料、毀損紀錄等情形。如使用者發現有前述情事,應立即通知本系統停止相關服務並採取防範措施。